3月8日的《经济日报》一版刊发了《完成伟大使命需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》的署名文章,记者以采访民建中央常委、天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天乐等人为例,强调了“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,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保障,是实施新农村建设、自主创新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精神动力”的观点。
文章说,胡锦涛同志3月4日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,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并精辟地概括和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容与深刻内涵。这一重要论述,在代表委员中引起了热烈反响和强烈共鸣。民建中央常委、天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天乐委员见到记者,谈起他今年带来的提案《民营企业要为新农村建设勇担责任》时说,民营企业安排就业的时候要优先考虑来自偏远、贫困地区的农村务工人员和农民工,尽力解决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困难;要对农村务工人员加强培训,提高其就业技能;要有坚定的“反哺”农业的意识,与周边农村结成共建单位,为农村多做公益事业。这让记者想起了他在多年前率先提出的“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”。自从1998年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后,他积极参政议政,先后递交了数十篇高质量的提案和发言,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呼吁和倡导企业要自觉担负起社会责任的。
“社会主义荣辱观也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生动体现。我们企业的价值观,就是堂堂正正做人做事。即使因为担负社会责任减少了企业利润,也是值得的。”说到这里,高天乐委员回忆起了小时候母亲对他的教育:要做于人有利、于社会有利的事。“母亲是那种宁愿自己多吃苦,也要把好东西留给别人的人。她的言传身教从小对我影响很大。青少年时代树立怎样的价值观特别重要,人们对于使命和价值的主观认同往往主导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。我在这些年来的实践中越来越感到,一定要有使命感和与之配套的价值观,才能成就一个伟大的企业;对于一个国家来说,更是如此。”
正是出于这样的切身体会,高天乐委员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深表赞同和拥护,他深有感触地谈道,“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,将人民群众凝聚起来,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成就伟大的事业。”